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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1:19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根据《西南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指导意见》(西校研〔2019〕029号)的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凡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二、考核时间

在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三、四学期内完成中期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确定。硕士研究生若未修完课程规定学分或课程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中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品德及学风、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及健康状况等。

(一)思想品德及学风:考查硕士研究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

考察硕士研究生在思想品质、组织纪律、集体观念、治学态度四个方面的表现。在思想品质上考察硕士研究生是否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是否文明礼貌、尊敬师长,是否具有良好的生活作风、遵守科研道德;在组织纪律上是否遵守国法党纪及校纪校规、服从组织安排;在基体观念上是否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及公益活动;在治学态度上是否求实创新、勤奋好学、刻苦钻研。

(二)课程学习:考查硕士研究生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完成情况。课程总评成绩=学位课程平均成绩×0.6+选修课平均成绩×0.4,若所修课程及学分不到规定的4/5,应适当扣分。

(三)科研能力:查阅文献与综合分析能力考查硕士研究生本学科专业主文献的研读情况,对其参与科学研究的情况和是否具备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的基本学术素养和能力进行考试;重点考查硕士生是否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深厚、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相关研究方向学术前沿的动向,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选题考察硕士研究生论文体系的先进水平、创新性;开题报告考察硕士研究生对于公开论证、理论意义、技术路线、研究手段等的阐述;独立研究能力考察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发表论文、译文及参加学术沙龙等活动和课题情况,使用先进科研软件以及具有独立实践与工作的能力。

(四)社会实践及健康状况:考查硕士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质量、体育活动,以及身心健康状等情况。

四、考核组织

(一)学科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以及接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对考核结果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考核方式

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采取学生自行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并由导师签字,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共同审核的方式。

五、考核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考核要求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中期考核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当次中期考核的评定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允许参加第二次考核。

(二)纸质材料提交

1、西南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导师签字);

2、西南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3、发表论文复印件、工作论文的纸质版(最多代表性三篇);

4、参加学术会议、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最多代表性三篇);

5、参加社会实践、体育活动的证明材料(最多代表性三篇);

7、学科综合考核其他佐证材料(最多代表性三类);

六、考核结果处理

根据中期考核最终结果,分别进入以下分流途径:

1、“合格”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连续两次“不合格”者,终止学习,予以退学。学院将不合格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经主管领导及学术分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七、相关说明

学院公示评定考核结果及处理,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期考核记录材料归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期考核方案及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


附件

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

学号:             姓名:         学位类别:            学科专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要素

评分

档次

评分

A.思想品德

(5%)

1、思想品质   坚持党的方针路线、热爱祖国、科研道德、

文明礼貌、尊敬师长、生活作风 等

2、组织纪律   遵守党纪国法及校纪校规 等

3、集体观念   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等

4、治学态度   求实创新、勤奋好学、刻苦钻研   等

25%

 

25%

25%

25%


B.学业成绩

   (10%)

课程总评成绩=学位课程平均成绩×0.6+选修课平均成绩×0.4

五级计分制的分数折合方式是: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合格=60分

-


C.科研能力

(60%)

1、查阅文献与综合分析能力  撰写文献评述、学术前沿 等

2、独立研究能力            发现问题能力、基础理论、研究

                           方法和独立科研能力 等

40%

60%

 


D.学术活动

(20%)

1、科研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和工作论文 等

2、学术活动   参加讲座、学术会议、课题与项目 等

50%

50%


E.社会实践及健康状况

(5%)

1、健康状况   身心健康状况、参加各项体育活动情况 等

2、社会实践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适应能力 等

40%

60%


评估结果

(100%)

总评分=0.05A+0.10B+0.60C+0.20D+0.05E

合格   60-100(含60)

不合格   59以下(含59)


说明:

1、在考核时,按二级指标及要素进行评定,根据评分档次在“评分”栏评出分数;

2、总评分由考核小组指定专人进行统计。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