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研究生院《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西研招(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导师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2、研究生招生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3、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4、复试小组
在对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及综合应用能力和知识背景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的基础上,评定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二、复试分数线及计划招生人数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按照专业,确定考生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020201)国民经济学 |
364 |
48 |
72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358 |
48 |
72 |
(020204)金融学 |
352 |
48 |
72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352 |
48 |
72 |
(020208)统计学 |
346 |
48 |
72 |
(120201)会计学 |
352 |
47 |
71 |
(120202)企业管理 |
340 |
47 |
71 |
(120203)旅游管理 |
340 |
47 |
71 |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
340 |
47 |
71 |
凡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请持有关证件及资料于3月30日到经济管理学院报到复试。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其他具体学术要求,由学校统一划定。
特别提示: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生计划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我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 |
预计招生计划数 |
小计 |
|
推免生 |
普通计划招生人数 |
||
(020201)国民经济学 |
1 |
6 |
7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4 |
6 |
10 |
(020204)金融学 |
0 |
15 |
15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0 |
6 |
6 |
(020208)统计学 |
0 |
2 |
2 |
(120201)会计学 |
2 |
7 |
9 |
(120202)企业管理 |
7 |
9 |
16 |
(120203)旅游管理 |
2 |
1 |
3 |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
3 |
11 |
14 |
合计 |
19 |
63 |
82 |
特别说明:本单位保留根据生源质量、生源数量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权利。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最新通知。
(二)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需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加强人脸、证件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强化考生身份审查核验。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流程
1、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每生150元,通过西南大学财务系统缴纳。缴费后方可进行复试。
2、报到:2023年3月30日下午3点凭缴费截图到经济管理学院A101报到。
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往届生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成绩表、诚信复试承诺书、《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
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另需提交: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3、复试
由专业笔试(满分100)和面试(满分100)两部分组成。
(1)专业笔试 时间:3月 30日18:00-20:00,各学科专业笔试科目及地点见下表: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笔试地点 |
国民经济学 |
国民经济学 |
经济管理学院A401 |
区域经济学 |
区域经济学 |
经济管理学院A401 |
金融学、统计学 |
金融学 |
经济管理学院A401 |
产业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 |
经济管理学院A401 |
会计学 |
会计与审计 |
经济管理学院A401 |
企业管理 |
企业战略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A401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理论 |
经济管理学院A401 |
农业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学 |
经济管理学院A401 |
(2)面试时间、内容及分组
3月31日上午9点开始,等待面试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A401、402 教室;面试分组现场通知。
面试包括以下内容:
a、专业素质和能力(占面试成绩的40%),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b、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
c、综合素质和能力(占面试成绩的40%)。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行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工作机制
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四、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30%
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同等学力(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考生,还需要加试专业课。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录取。
五、复试费及缴费方式
复试费标准为每生150元,同等学力另收100元加试费;复试费缴费网址:http://upay.swu.edu.cn/payment/login.jsp,进入的账号和密码均为身份证号。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通过顺丰或者邮政快递方式提交至学院(邮寄地址为重庆北碚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A102办公室 王老师收 电话023-68254900)。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
1、依学校分配到我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按照专业依照入学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满额为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第一科目成绩、第二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如有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应提供书面申请。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及逻辑校验无误后在经济管理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人事调档函由研究生院招办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人事档案邮寄地址为重庆北碚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A118 任老师收 电话023-68250623。
八、复试考生管理
1、考生诚信承诺。考生须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加强考生身份识别,考生复试开始前必须交验身份信息,现场展示身份证、准考证。
3、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4、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复试生,务必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复议及其他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学院网址:西南大学主页(http://www.swu.edu.cn/)→点击“组织机构”→点击“教学单位”→点击“经济管理学院”→点击“招生就业”→点击“科学硕士招生”。
5、监督邮箱:359036264@qq.com(张老师)
6、政策解释:023-68254900(王老师)
7、监督部门:经济管理学院纪委
8、通讯地址:重庆北碚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纪委办公室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