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为改善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促进学科建设与学院发展,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就博士研究生招考做如下规定:
1、鼓励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
2、接受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
3、普通计划一律不接收定向考生;
4、专项计划原则上可接受在职考生(此类考生为高校相近专业的专任教师,且需要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至少脱产学习 2 年的证明确保脱产学习)。同等条件下,非在职考生优先录取;
5、请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根据上述规定组织生源,专项计划中的在职定向考生没有提供脱产学习证明等相关材料者自动丧失复试资格;
6、如遇学校相关规定变化,学院做出相应调整;
7、未尽事宜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此规定常年有效! 特此说明。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12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