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进行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秋季学期学位工作安排特做如下通知:
一、毕业及学位授予申请
申请对象、申请类别、申请方式详见研究生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21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毕业及学位授予申请初审(学院于9月17日前)
学院对申请学位者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课程成绩和培养环节核查
博士、硕士必须在MIS系统内提交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导师和学院签署审核意见。
未纳入MIS系统管理的各类研究生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二)科研成果
1、申请学位授予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须符合申请学科的基本要求。
2、申请单独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应符合《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西校〔2013〕1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申请者(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须按规定流程在MIS系统正确录入登记(如:学术论文代表作的封面、目录、全文扫描件,外文需附收录证明或论文全文加用稿通知等务必在MIS系统中提交)。博士研究生还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学术成果审核电子材料及原件进行核对。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的成果审核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提交学位办。
三、毕业及学位授予申请复审
毕业及学位授予申请复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阶段(9月12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如下:
1、博士论文预答辩时间: 9月12日(星期天)上午8:30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A203(暂定)
2、预答辩提交材料
(1)论文6本(9月8日前);
(2)预答辩申请书。
五、学位(毕业)论文评阅
(一)毕业论文评阅由学院组织,按照《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西校〔2013〕159号)《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西校〔2013〕16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审”
1、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统一送评,9月27日由教学秘书将学位论文电子文本统一提交。
2、硕士论文盲评由学院组织。提交盲评论文时间为10月21日前。
3、学位(毕业)论文须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博士论文原则上不高于10%,硕士论文原则上不高于20%。未达到要求的学位论文不予送评。
4、所有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必须通过查重检测。因此,凡申请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者,应于年9月25日(博士)、10月19日(硕士)前将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发送到2637584396@qq.com。
(三)评阅结果的使用
1、学位论文评阅实行“一票否决”制。评阅意见有1票不同意答辩者,取消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或延期毕业。
2、学位论文评阅全票不同意答辩者,学位论文需重新开题论证、撰写,或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3、研究生应依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修改报告”,详细说明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六、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时间: 11月27日-28日上午8:30 (暂定)
地点:待定
2、答辩提交材料
(1)论文6份(11月19日前);
(2)其他材料:详见《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秋季答辩硕士、同等学力申硕提交材料时间及清单》、《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秋季答辩博士提交材料时间及清单》。
七、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每年6月评选一次。下半年答辩的可先推荐,纳入次年6月评选。
八、特别说明
1、所有申请表格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最新表格,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保持格式不变。
2、学生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进入MIS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完成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否则无法在MIS系统中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分组。需修改论文题目者,务必于12月6日之前在MIS系统中完成论文题目变更。
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届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暨学位工作的通知》。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