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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春季 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17:19:27     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次


     根据《西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1年春季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及学位授予申请

(一)申请对象

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习年限的各级各类研究生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类别

申请类别包括以下4类:

1、毕业及学位授予:达到最低学习年限,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同时达到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

2、单独毕业:达到最低学习年限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但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3、结业:达到最低学习年限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未达到毕业要求。

4、毕业后学位授予:获得毕业证书24个月以内的毕业研究生,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留学生需同时向国际学院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查及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3月15日前完成)

(一)课程成绩和培养环节核查

1、所有拟毕业的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于1月25日至3月15日在MIS系统内检查是否完成培养方案规定所有教学环节,并提交相关信息由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及学位办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2、博士研究生应于2月26日前、硕士研究生应于3月5日前书面提交 “西南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或“西南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 一式两份、“西南大学硕(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份。所有拟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在3月15日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即MIS系统,网址:http://gmis.swu.edu.cn:8088/pyxx/login.aspx)提交毕业及学位申请,超过期限系统将自动关闭,过时不补。

3、留学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应于3月5日前书面提交“西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1份、“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份、“成绩单”(纸质一式两份、WORD电子档、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还需提交EXCEL格式导入模板电子档)。

4、申请结业或毕业的研究生同期务必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平台(网址:http://www.chsi.com.cn/)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学籍信息有误者,请在3月15日之前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未报告者,视为信息准确。

(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术成果审查

1、根据《西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申请博士学位成果基本要求由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类制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后执行,由各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申请硕士学位成果基本要求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制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后执行,由各培养单位审核。

2、申请学位成果公布时间晚于评阅送审时间,可先行开展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三)学位(毕业)论文查重

1、学位(毕业)论文须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博士论文不得高于10%,硕士论文不得高于20%。未通过重复率检测的论文或重复率高于规定比例的论文,不能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2、查重要求

学位(毕业)论文(完整版,含学生和导师信息)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文档命名方式:学号-专业-姓名。

(1)博士查重截止时间:4月2日

(2)硕士查重截止时间:4月9日

(四)审查不合格及未完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不能参加答辩。

三、学位论文制作

详见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南大学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规范”。

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申请答辩者应填写《西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2月26日前提交)。

预答辩时间: 3月13日(周六)上午8:30(暂定)。

答辩地点:经济管理学院A203(暂定)。

预答辩提交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五、学位(毕业)论文评阅

(一)毕业论文评阅由学院组织,按照《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西校〔2013〕159号)《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西校〔2013〕16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审”

1、博士学位论文由学校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评审;2021春季学期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6日。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者,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学期。

2、留学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学位论文评审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12日。

(三)博士学位论文评阅送审要求:

1、学位论文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校名称等表明身份的内容,去掉“页眉”、“论文后记”、“致谢”等部分。

2、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提交材料及命名方式

(1)pdf格式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本,命名方式:10635_学号_LW;

(2)txt格式的学位论文摘要电子文本,命名方式:10635_学号_ZY;

(3)pdf格式的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文本(表格从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栏目下载区下载,填好后转存为pdf格式提交),命名方式:10635_学号_ZPB;

(4)xls/xlsx格式的学位论文评审清单电子文本,命名方式:单位代码+单位名称。

六、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

严格按照《西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管理办法》(西校〔2020〕33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单独毕业论文答辩

单独毕业论文答辩由5位或以上(单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程序与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要求一致。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向学院提交单独毕业答辩材料(毕业论文、毕业申请书等)。

七、学位论文修改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控制,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行修改报告备案制。学位论文分别在预答辩后、评阅通过后、答辩通过后按专家的意见建议修改,并分别提交“学位论文修改报告”。未要求预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提交评阅通过后、答辩通过后2个阶段的论文修改报告。

预答辩后论文修改报告须连同送审学位论文一起提交学院;预答辩后论文修改报告和评阅通过后论文修改报告须与学位论文一起提前送答辩委员会专家审阅。是否对前期专家意见进行合理采纳并对论文做出对应修改将作为形成答辩决议的重要参考,导师及同学务必高度重视。答辩后论文修改报告须与定稿学位论文一起提交学院存档备查。

毕业论文修改报告参照学位论文修改报告执行。

八、盲评学位论文提交时间、要求:

(一)盲评用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材料

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后(限预答辩通过者),即4月6日前提交盲评材料。

(1)送审电子材料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电子材料内容及命名方式见博士学位论文评阅送审要求。

(2)西南大学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报告(纸质1份及电子档,命名方式学生姓名-预答辩后修改报告)。

2、学院送审论文提交材料

(1)论文评阅送审要求

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表明身份的内容,去掉 “论文后记”、“致谢”等部分。

(2)博士毕业论文评阅

领取毕业论文评阅书,填写自评部分,评阅书命名方式:姓名-专业.

(3)送审形式

所有论文均采用电子档送审。需提交pdf格式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本,命名方式:姓名-专业。

(二)答辩用论文(限盲评通过者):

博士和硕士均应在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用论文6本(含评阅修改报告)。

(三)校、院存档论文(答辩结束5天内,按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后提交):博士研究生3本;硕士研究生2本。同时提供学位论文全文( 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命名方式如下:10635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学生姓名_LW。

九、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暂定)

1、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15日上午8:30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2日上午8:30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9日上午8:30

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严格按照《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管理办法》(西校〔2016〕388号)文件规定评选条件和程序,向学科所属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参评优秀学位论文。

十一、提交材料清单     见清单      

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照片

(一)全日制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新华社统一进行的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毕业证、学位证照片由新华社提供,网上查询以此照片为依据。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证照片,由本人按以下规格向所在学院提供纸质及电子文本:

纸质本大小为48mm×33mm;电子图片像素为宽150、高210,大小≤20kb,格式为JPG;成像区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照片背景为单一蓝色。

特别提醒

1、以上表格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否则不予受理;

2、表格以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的最新表格为准;

3、电子档材料接收邮箱:2637584396@qq.com

4、未尽事宜请参见研究生院主页《关于做好2021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凡要参加本次答辩的学生注意不同阶段的安排以及提交材料的时间(详见《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春季答辩学术型硕士、留学生、同等学力申硕/博士提交材料时间及清单》),过期不予受理。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